根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经教务处初查,二级学院核查、教务处审定,查实康杨违反学籍管理条例(详见附件),拟决定给予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学校教务处,电话:028-88459515。
附件: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具体原因 |
1 | 汽车工程学院 (新能源学院、宁德时代动力电池产业学院) | 250530103 | 25**96 | 康杨 |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学习 |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