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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银行管理工作成效及改进情况通知

为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优化教育评价体系,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我校学分银行正式上线实施。推行期间,相关制度文件已公布在教务处官网(https://www.cap.edu.cn/jwc/info/1024/4151.htm)。截至目前,已成功为496名学生认定654项创新学分,并为198名学生完成470门课程的学分置换。

经过阶段性运行,根据学分银行管理实际情况做出如下改进及说明。

一、创新成果认定类型说明

(一)现予认定的创新成果类型有4类:学生竞赛类、证书成果类、实践经历类、嘉奖荣誉类。课程学习类成果不予认定

(二)实践经历类中企业岗位实践是指学生自主或导师带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而非人培方案内规定的顶岗实习活动。

二、创新成果认定规则及方式强调说明

(一)学生竞赛类

1.“挑战杯”获奖学生无需单独申请,由团委统一报送获奖结果至教务处。

2.团体比赛获奖根据证书排名顺序,按照50%、30%、20%的比例对排名前三的个人进行计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同学不计分。

3.同一赛项的比赛,同一学生同一学年按最高奖项计算创新学分。例如同时获得省赛一等奖和国赛一等奖,则只计国赛获奖得分,省赛国赛不累计。

(二)证书成果类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4项成果获得学生无需单独申请,由相关负责部门统一报送结果至教务处。

(三)实践经历类

1.体育特长生训练、大学生艺术团训练由相关部门报送结果到教务处,直接完成创新学分的认定和对应课程的置换,无需学生单独申请创新学分存储和置换

2.技能比赛集中训练认定流程

①集训前由指导老师在OA系统提交《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申请,提交集训安排。最终技能比赛集训创新学分按照0.2分/天(全天8课时)计算,如每天集训不足8课时,则按实际集训时间比例计分;

②按照集训安排开始训练,训练期间请每天按时签到,留存纸质文档,签到表模板见附件;

③集训结束学生自行在一网通办提交实践经历类创新学分认定申请,OA《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申请截图、集训期间签到表作为佐证材料上传附件;

④集训指导老师根据计分规则给定学生创新学分成绩;

⑤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完成后即可存入学分银行系统。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存入学分银行的创新学分任何学期均可以使用,学分置换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学生在完成学分置换前,上课、考试均须正常进行,不能因为准备开展学分置换而无故旷课、缺考;

(三)任课老师无需了解学生是否有学分可以置换,上课考勤、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四)实践经历类指导老师应严格考勤、严格控制集训质量,如实给出集训结论。



2025年1月10日

教务处    



附件
XX竞赛项目集训签到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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