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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周新力等16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根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成航院发〔2021〕126号)第九章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各二级学院核对,教务处审核,学校2023年第11次院长办公会审定,决定给予周新力等16名学生退学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周新力等以下13名学生违反了“休学期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未获批准”规定。

序号

二级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1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

119312

19**17

周新力

2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

720351

19**90

张研

3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

1213401

21**24

蒋淘

4

建筑工程学院

3213201

21**04

胥鹏飞

5

管理学院

419333

19**39

廖志昆

6

管理学院

4213105

21**32

王海龙

7

管理学院

4213202

21**17

王先艳

8

汽车工程学院

5213402

21**72

袁国强

9

汽车工程学院

5213404

21**65

宋朋骏

10

汽车工程学院

5213405

21**57

王鸿

11

无人机产业学院

620328

20**00

庹忠富

12

无人机产业学院

6213213

21**52

唐欢

13

无人机产业学院

6213213

21**59

田洪

(二)王中文等3名学生违反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规定。

序号

二级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1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

1213703

21**04

王中文

2

信息工程学院

220334

20**59

刘文涛

3

信息工程学院

220335

20**99

加拉尔的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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