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69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教函〔2022〕562 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推荐刘建超同志、何先定同志为我校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2年11月7(周一)至11月9日(周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以真实姓名用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将有关意见反馈到纪检监察处(电话:028-88459361)或党委教师工作部(电话:028-88459358)。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