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条件资格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首次提任教学科研单位行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应当具有五年及以上工龄,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的,应当具有三年及以上工龄;具有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的,应当具有二年及以上工龄;
(三)一般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或者受聘教学、科研、管理、教辅等关键岗位;
(四)一般应当是中层领导干部后备人选,确因工作需要,也可是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显著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或者一年及以上校外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首次提任中层领导职务人员的年龄一般为50周岁(不含)以下,其中具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行业企业首席技术专家等称号,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不含)以下;
(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必须有三年以上党龄;提任学校工会、共青团组织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工会、共青团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三、相关待遇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有关规定,按照学校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同等待遇执行。
四、选拔程序
选拔中层副职领导干部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组织考察、讨论确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决定任命、任前谈话等程序进行。
五、推荐安排
(一)推荐时间
推荐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6日。
(二)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包括组织推荐(单位推荐、组织部门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
凡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资格的人员,请填写《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并于报名截止日下午5:00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chzzrs@163.com),纸质稿送到行政楼313室祝登义同志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登义
联系电话:028-88459360 13808173532
附件: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
中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