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航大校发〔2026〕38号
关于印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2026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印发于后。请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4月14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经工作管理,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资金安全,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四川省审计厅 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十条规定〉的通知》等现行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是学校财经管理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宗旨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对学校财经政策执行、有关财经事项以及财经工作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为学校决策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财经咨询委员会人数为13-15名,设主任1名,由学校分管财务校领导担任。委员由财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教务、科技、人事、后勤、审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具有相应财经业务背景的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四条 学校财经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委员会有关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名单按规定报学校审定。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能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对学校财经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如因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职能部门委员自动调整为新任主要负责人,个人委员报委员会主任审定。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依据国家法规政策,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对学校的财经政策以及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为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提供工作建议。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有关法规政策及业务学习;
2.根据法规政策及学校财经工作实际,审议学校财经管理有关重要制度,使学校财经工作更加规范;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工作实际,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草案,为学校资源有效配置、规范合理使用提供专业咨询,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4.加强工作调研,对学校财经管理与监督、开源节支、提高财经工作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工作建议;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财经工作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凡需学校财经咨询委员会讨论和审议的事项,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征集议题。未征集的议题原则上不予安排讨论。
第九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采取工作会议方式研究财经有关事项,必要时可通过网络会议、OA审批等方式进行审议。
第十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会议一般由主任主持,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应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应到会人数出席方可开会。
第十一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议事活动遵循一事一议规则,对重大财经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表决,所作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不含)以上应到会人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三条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等筹备工作,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决议和纪要、管理会议文档等事务。重要事项应按规程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
第五章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享有独立自主发表意见、获得必要工作信息、提出建议、质询和辩论的权利。
第十五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应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立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有关敏感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程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成航院发〔2022〕1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