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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作者:


 

 

 

 

 

 

成航大校发〔2026〕38号

 

 

关于印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26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印发于后。请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4月14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经工作管理,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资金安全,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四川省审计厅 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十条规定〉的通知》等现行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是学校财经管理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宗旨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对学校财经政策执行、有关财经事项以及财经工作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为学校决策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财经咨询委员会人数为13-15名,设主任1名,由学校分管财务校领导担任。委员由财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教务、科技、人事、后勤、审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具有相应财经业务背景的教职工代表组成。

 学校财经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委员会有关事务性工作。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名单按规定报学校审定。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能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对学校财经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如因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职能部门委员自动调整为新任主要负责人,个人委员报委员会主任审定。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依据国家法规政策,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对学校的财经政策以及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为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提供工作建议。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有关法规政策及业务学习;

2.根据法规政策及学校财经工作实际,审议学校财经管理有关重要制度,使学校财经工作更加规范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工作实际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草案,为学校资源有效配置、规范合理使用提供专业咨询,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4.加强工作调研,对学校财经管理与监督、开源节支、提高财经工作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工作建议;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财经工作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凡需学校财经咨询委员会讨论和审议的事项,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征集议题。征集议题原则上不予安排讨论。

第九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采取工作会议方式研究财经有关事项,必要时可通过网络会议、OA审批等方式进行审议。

第十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会议一般由主任主持,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应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应到会人数出席方可开会。

第十一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议事活动遵循一事一议规则,对重大财经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表决,所作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不含)以上应到会人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三条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等筹备工作,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决议和纪要、管理会议文档等事务。重要事项应按规程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

 

第五章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享有独立自主发表意见、获得必要工作信息、提出建议、质询和辩论的权利。

十五 财经咨询委员会委员应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立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有关敏感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十六 规程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十七 规程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成航院发〔20221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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