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实训基地的安全工作,保证教学、技术开发、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保证国家财产不蒙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实验实训场所应向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实训安全。
2.有处理突发灾害的预案、措施。做好常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实验实训场所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4.实验实训场所内易燃、易爆、毒麻、放射性及贵重物资,必须定位、定点、专柜专人存放和保管,领用时必须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
5.认真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会报警,并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不得丢失消防器材或挪做它用。
6.实验实训场所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得擅自搭接电线、超载用电,未开机前注意检查各线路连接情况,判断是否有短路、断路、搭线等现象。
7.实验实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清理场所内可燃、易燃物的废物垃圾。
8.有醒目的防火、防盗警示标志,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平面意图必须上墙,规范有序。
下班三件事: 断电源 断水源 关好门窗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