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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团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和督促科研团队加强内部管理,促进科研团队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学院学科建设,根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成航院发[2016]77号)有关规定,现就科研创新平台(团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省教育厅、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校级科研团队(见附件2)。

二、考核要求:

1、平台(团队)必须完成以下所有成果指标(统计起始时间为201711日至20211031日):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主持市厅级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2)团队人均实到科研经费工科类10万元以上;

(3)授权专利(发明、实用新型)2 项及以上;

(4)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本团队(平台)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2、考虑到团队成员可能有变动,因此本次考核规定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以总结报告为准),均为我校在职人员,且在总结报告的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授权或已申请的专利、已完成或在研项目)中必须有所体现。

3、团队的所有研究成果要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

三、工作安排

1、20211118日下午500之前提交《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团队)考核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版三份(所提交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发送电子档文件。

2、科技处初步定于20211126日将组织专家对各平台(团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请各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准备总结报告相应的PPT10分钟),向评审专家汇报。汇报提纲如下:

(1)团队的人员组成;

(2)经费使用情况(无经费支持的不用填写);

(3)研究领域或研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注意事项

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平台(团队),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兑现考核有关事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团队),学校将约谈团队负责人,指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学院可结合实际进行清理。

请相关学院、部门认真准备,此次考核将作为下一步校级科研平台(团队)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顾菘                联系电话:88459468


 科技处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