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和督促科研团队加强内部管理,促进科研团队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学院学科建设,根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成航院发[2016]77号)有关规定,现就科研创新平台(团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省教育厅、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校级科研团队(见附件2)。
二、考核要求:
1、平台(团队)必须完成以下所有成果指标(统计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主持市厅级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2)团队人均实到科研经费工科类10万元以上;
(3)授权专利(发明、实用新型)2 项及以上;
(4)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本团队(平台)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2、考虑到团队成员可能有变动,因此本次考核规定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以总结报告为准),均为我校在职人员,且在总结报告的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授权或已申请的专利、已完成或在研项目)中必须有所体现。
3、团队的所有研究成果要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
三、工作安排
1、2021年11月18日下午5:00之前提交《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团队)考核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版三份(所提交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发送电子档文件。
2、科技处初步定于2021年11月26日将组织专家对各平台(团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请各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准备总结报告相应的PPT(10分钟),向评审专家汇报。汇报提纲如下:
(1)团队的人员组成;
(2)经费使用情况(无经费支持的不用填写);
(3)研究领域或研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注意事项
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平台(团队),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兑现考核有关事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团队),学校将约谈团队负责人,指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学院可结合实际进行清理。
请相关学院、部门认真准备,此次考核将作为下一步校级科研平台(团队)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顾菘 联系电话:88459468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