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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各学院(部门):

为落实《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5年)》(川科高〔20208号),加快我省行业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高〔201737号)有关要求,四川省科技厅印发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第一批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本次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重点支持构建我省“5+1”现代工业体系、“10+3”现代林业体系和“4+6”现代服务业体系的产业发展布局及其重点技术方向。

(二)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工程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能力强的工程中心。  

(三)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产学研合作基础好、进入各类省级以上产业基地、示范园区的工程中心,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有接受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转化和对外辐射相关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具有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

(二)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具备相关领域省内领先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实验条件,具有较好的为所在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能力。

2.所在行业领域拥有5项以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且上一年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2020年)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成果技术转让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入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技术转化产品发票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工业试验线或中试基地,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各意向申报团队要联合企业,积极申报,请于416日前与科技处联系获取登录账号,共同完成网上申报相关事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小蓉  

联系电话:(02888459035

电子邮箱:102552120@qq.com

 附件1-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docx

 附件2-专项审计报告模板.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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