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和《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的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7路699号,邮编:610100,电话:028-88459369)。
一、概述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合作学校和企业、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我院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年度情况统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㈠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了解《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帮助和促进师生充分认识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增加学院工作透明度,实行民主监督,增进领导干部与教职工的信任和沟通,凝聚全院教职工共建和谐校园的有效形式。学院通过开展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㈡ 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相关制度建设
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来,学院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教育部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并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委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处、学生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科技处、计财处、国资处、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学院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公开形式和范围等,各项工作逐渐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涉及学院建设发展以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了及时公开。同时,学院还建立了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规范了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及办理工作。对于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求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截至2012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㈢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通过学院网站、LED显示屏、校刊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媒介,以及在学生和教工食堂、学生和教师公寓、停车场等地设置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向师生及时公开学院相关信息;二是经常通过新闻媒体,对学院各项重大举措以及建设发展的新成果、新进展、新经验进行及时报道;三是定期召开党委会、院务会、全体中层干部会、教代会、全院教职工大会,及时通报、研究和解决学院重大问题;四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及社会各界座谈会,及时通报和公开学院相关信息;五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在学院网站增设并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通过网站及时公开和发布了学院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方法等,为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最新信息提供了便利;六是通过完善和实行院领导接待日等制度,进一步搭建起了学院领导、职能部门、系部领导与师生员工之间直接沟通的平台,及时解决了学院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广泛听取了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不断改进学院工作开创了新途径。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院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㈠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数量
2011-2012学年度,我院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学院概况、制度规划、党群工作等类别。其中,制度规划包括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计划总结、人事师资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科研、后勤管理、招生就业、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合作交流、廉政建设、综合工作等13个重要栏目。学院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事项共计107余项(详见附件)。
㈡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校园网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学院信息;二是通过召开教代会、院务会以及各类专题会议公开学院信息;三是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公开学院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我院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党委行政办公室,学院通过网站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2011-2012学年度,学院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评议
我院广大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对学院能及时公开和发布各种信息表示满意。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院在落实《实施细则》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各单位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具体,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学院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等。
我院将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程序、申请公开程序和信息统计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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