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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停车场停放管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4日  来源: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停车场停放管理须知


【本文件一式两份,申请人与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各留存一份】


为保障校园教学区域安全秩序,兼顾教职工通勤实际需求,学校在1号校门内文体馆后停车场开放60个教职工专属地面车位,实行“申请准入、总量管控、违规严管”的管理模式。1号校门内行政楼侧停车场为学校公务接待及重要来访人员专用车位,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申请停放前请完整阅读本管理须知,签字确认后提交申请表。

一、车位使用范围

1.本次开放停放区域为1号校门内文体馆后停车场,共设教职工专属车位60个,仅面向本校在职教职工申请使用;

2.本停车场实行停满即止原则,车位已满时请自行停放至2号门地下停车场,不得在校园道路、停车场出入口滞留等候。

二、行驶与停放要求

1.限速规定:车辆入校后必须直接进入停车区(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驶入停车区以外的区域),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行经人行通道、路口、停车场出入口及人员密集时须减速慢行,全程主动避让行人;

2.停放规范:车辆须完整停放在停车场停车棚下的划定车位内,做到车身入位、朝向一致。严禁在车位外、路边、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绿化带等任何非划定区域停放;

3.车辆进出校园及停车场须服从现场安保人员指挥,按指定路线通行,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

三、违规处理

教职工车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校内地面停车场停放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校内区域停放权限:

1. 校内超速行驶;

2. 车辆驶入指定停车区域外;

3.不按划定车位停放,在路边、通道随意占道停放的;

4.不服从现场管理、扰乱校园交通秩序的;

5.不主动避让行人;

6.其它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如鸣笛、持续强光、车内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从事违法行为等)。

四、其他说明

1、车辆停放期间,驾驶人须关好门窗、自行带走贵重物品,学校仅提供场地停放服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损毁、遗失赔偿责任;

2、遇学校重大活动、应急处置、施工维护、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安全管理部门可临时调整或关闭该停车场,教职工须配合执行;

3、每位教职工只能申请1辆本人使用的机动车;

4、过夜收费标准:

(1) 收费时段:23:00-次日07:00

(2) 收费标准:车辆进场≤15分钟,不收费;超过15分钟但≤4小时,共收费2元,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不满2小时按2小时计算);

(3) 教职员工值班、加班等因公过夜停放车辆过夜停车免费(继续执行20171207院务会相关决议);申请流程:凭收费凭证向本部门申请退费。

本须知由学校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

20267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龙泉校区教职工校内地面车位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信息

编号


姓名


工号


所属部门(单位)


联系电话


备案车辆信息

车辆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SUV

□其他:________

行驶证车主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本人

□配偶

□父母/子女

□其他:________


本人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停车场停放管理须知》的相关规定,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严格遵守《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停车场停放管理须知》各项规定,若出现相关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停放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校内区域机动车停放权限的处理。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审核审批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所在部门(单位)审核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审批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停车场停放管理须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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