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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消防干事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7日  来源:  

一、负责校园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治安、消防工作防范,提高督查、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负责根据上级的治安、消防工作部署和要求,起草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和相关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并规范资料档案管理。

三、坚持校园治安、消防日常巡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力求使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四、结合每年“安全活动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治安、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协同组织和参加对治安、火灾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完成事故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六、认真落实消防器材购置计划,做好消防器材的发放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配合市区公安消防部门来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七、按照有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规范校内公共场所重要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申报和审批制度,切实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群体伤亡事件发生。

八、认真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防范有毒有害信息的传播;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和检查,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网络监控体系,确保信息畅通。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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