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成航院发〔2023〕49 号
关于印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工作计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 2023 年第 12 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计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于后。请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 5 月 16 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工作计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管,明确二级单位(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工作,是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实验实训实践、校园交通、消防管理、网络维运、生产经营、医疗卫生、饮食服务、基本建设、修缮改造、后勤服务、自然灾害处理以及水电气、危险品和特种设备使用维护等各类活动安全有序,不造成或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等相关工作。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的二级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 安全工作计分制是指以计分形式,对学校安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先进做法等进行量化管理。
第四条 隐患分级。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安全检查项目表》,隐患等级划分规定如下:
1. 重大隐患:极有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安全
制度的现象。
2. 严重隐患:较大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安全制度的现象。
3. 一般隐患: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人员伤害等事件,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
第五条 隐患分类。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安全检查项目表》规定,隐患划分为违规操作、硬件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三大类:
1. 违规操作指人的不安全行为。
2. 硬件不到位指物的不安全行为,包括相关设施设备老旧、环境杂乱、私拉乱接等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3. 管理不到位指组织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二级单位(部门)和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不组织、不作为等行为。
第六条 计分对象:二级单位(部门)责任主体。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量化管理计分制度,不定期开展校园随机安全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二级单位(部门)完成隐患整改。
第八条 二级单位(部门)负责具体落实量化管理计分制度,
包括定期做好本单位(部门)安全巡查和检查工作;按照学校安
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对违规人员进行整改教育、诫勉批评、培训学习等,及时全面分析总结突出问题,制订和落实预防及整改措施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组织针对违规人员的安全知识考核;做好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与评优评先、年终考核、职称晋级等的关联审核等。
第九条 二级单位(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对本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全方位落实检查和值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联系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等。
第十条 二级单位(部门)教职员工须了解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规范操作,积极配合各级管理人员完成隐患整改等。
第三章 量化管理计分制规定
第十一条 计分规则详见附件。
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部门)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的量化管理分值总计 100 分。一个自然年为一个计分周期(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一个计分周期结束后计分清零并开始新一轮计分。
第十三条 每个计分周期内,各二级单位(部门)的量化管
理分值每月公布 1 次。各二级单位(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
人须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要求,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摒弃不安全行为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部门)如对计分有异议,可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提出申述,由安全办公室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受理相关申诉事项,经核实确属误扣或错扣分值的立即纠正。
第四章 考核与问责
第十五条 二级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计分分值纳入年终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第十六条 根据二级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计分分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问责:
1. 分值小于 80 分的约谈。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相关二级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人进行谈话及诫勉教育,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2. 分值小于 70 分的通报。通过一定形式对相应二级单位(部门)进行校内通报批评。
3. 分值小于 60 分的一票否决。相关二级单位(部门)年终考核予以降级或按最低等级处理,并取消安全工作责任人相关评奖评优资格。
以上问责方式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计分项目
附件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计分项目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减分项 |
1 | 二级单位(部门)未完成每月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或未按时提交《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安全自查表》 | -1 分/次 |
2 | 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或未按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 -1 分/次 |
3 | 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或不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 -1 分/次 |
4 | 二级单位(部门)未按时提交相关安全工作信息、数据、报告 | -1 分/次 |
5 | 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 | -1 分/次 |
6 | 因未按规定储存、摆放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报废仪器设施设备等造成安全隐患 | -2~5 分/次 |
7 | 未定期检修和维护安全设施及相关仪器设备 | -2 分/次 |
8 | 未按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或未组织、督促、协助消 除安全隐患 | -2 分/次 |
9 | 发现安全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隐瞒不报 | -2 分/次 |
10 | 办公室、实训场地等存在私拉乱接(擅自更改插板插头,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 -1 分/次 |
11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机安全排查中发现二级单位(部门)遗留或新增一般安全隐患 | -1 分/次 |
12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机安全排查中发现二级单位(部门)遗留或新增严重安全隐患 | -3 分/次 |
13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机安全排查中发现二级单位(部门)遗留或新增重大安全隐患 | -5 分/次 |
14 |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且未进行书面回复 | -5 分/次 |
15 | 使用校内场地开展活动未按相关程序报批、报备 | -2~10 分/次 |
16 | 本单位(部门)师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理 | -1~10 分/次 |
17 | 未按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师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与化 解工作 | -1~10 分/次 |
18 | 未按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网络信息安全排查工作 | -2 分/次 |
19 | 未按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师生网络舆情排查、化解、管控工作 | -1~10 分/次 |
20 | 因未按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师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被公安机关通报批评 | -1~5 分/次 |
21 | 未按要求落实《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清单》 | -1~5 分/次 |
22 | 其他情形 | -1~10 分/次 |
加分项 |
1 | 二级单位(部门)师生员工主动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报告校区安 全隐患(不包含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隐患) | +1 分/次 |
2 | 二级单位(部门)师生员工主动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报告校区安全隐患并消除隐患 | +2 分/次 |
3 | 出现险情、事故后及时报告并积极、有效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 工作 | +2~5 分/次 |
4 | 受到属地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安全部门嘉奖 | +3 分/次 |
5 | 其他情形 | +1~5 分/次 |
备注:计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成都航院党委行政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2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