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规范学院机动车管理,根据学院办公会议决定,学院将于近期实行机动车收费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1、学院在职教职工机动车(注:机动车车主系在职职工本人或配偶)凭《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出入证》进入校区(07:00-23:00),不收取相关费用。
2、学院教职工机动车在学院停放过夜的(23:00-次日07:00)按10元/晚收取场地占用费;在职教职工机动车包月过夜按30元/月收取场地占用费。
3、对不持有《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出入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区,按2元/次收取服务费。
4、学院禁止校外车辆在校区过夜。
保卫处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