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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在全院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来源:  

全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11]13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从1025日起1125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在这次检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完善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思想,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安全事故重在防范的意识;安全管理的意识),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强化隐患治理、推广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尤其要高度重视防范因教学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发生拥挤危及学生生命的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突出整治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工作有:(1)完善消防设施,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器材随时完好备用;(2)各部门在本活动月要开展一次宣传和自检;(3)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公共厕所等楼道设施确保通畅、安全;(4)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学生宿舍消防条件,改造照明线路和设施,杜绝学生违章用电、用火现象,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完善相应制度;(5)主管部门对学校新老校区的民工宿舍的安全隐患要经常检查、提醒;(6)工厂、实验室、多媒体教室、机房、配电站等的电器电路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使用;(7)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张贴安全警示标语;(8)对在建工地进出入车辆行驶应有标识线划出;(9)要切实做好交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10)各单位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于20111120日前交于保卫处(可电子稿)。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监督考核

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认真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成都航院安全办公室

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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