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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通知
日期:2023-06-20 15:15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

                                                     诊断与改进的通知

 

高等职业学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 教育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学校 学工作诊断与改进 ( 以下简称诊改”),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推进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通知》(川教函〔2020 346 ) 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 2023 年度诊改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诊改复核工作

() 复核范围

2022 年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已通过审核 受疫情影响未进行复核的高等职业学校 (简称高职学校) ,将 于今年上半年统一安排进行诊改复核工作

() 时间安排

6 20  日前,组织专家,按照网上复核、现场复核等程 开展复核工作(各校具体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 其他要求 

1.不能按计划参加复核的高职学校,应在截止期前以正式 形式报送延期开展诊改复核的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学校诊改 进展情况和拟接受诊改复核的具体时间。

2.2022 年已提交复核申请但实施方案未通过审核的高职学 可重新提交实施方案及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报 根据自身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再次报送复核 划申请表(见附件 1 pdf 格式盖章扫描件、word 格式版) 专家审核通过后,择时组织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诊改复核回访

() 回访范围

2019 2021 年已开展复核的高职学校。

() 工作安排

1.6 15  日前,请各校将诊改复核回访计划申请表 (见附件 2 pdf 格式盖章扫描件、word 格式版) 、学校诊改复核整改方 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复核改进自查报告发送到指 定邮箱,邮件命名为学校名称-复核回访

2.7 10  日前,组织专家审核申请回访学校的诊改复核整改 方案、复核改进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确定 2023 年度回访学校 单并开展现场回访工作(回访时间另行通知)

3.10 20  日前,组织专家对 2019 2021 年已开展复核的 职学校开展现场回访,根据整改情况形成回访报告和复核结,经我厅审定后公布。

() 其他说明

1.各校报送的复核改进自查报告应针对专家组反馈意见的问题和议,结合诊改复核整改方案逐一说明改进落实情况,以及各个面诊改机制完善、诊改覆盖面增幅、质量文化浸润和 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与应用等方面情况。

2.不能按期参加回访的学校请以正式公文向我厅报送申请 期的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学校诊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拟接受回 访的具体时间。

三、其他

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由四川省教育厅职 业教育处负责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四川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具 施。

方 式 : 职业教育处, 张瑛 、 王华,028-86110580 86112175

教育评估,黄鑫,028-8911002119960360502,邮箱: sczjpg@163.com ;李安琪,028-86112341

 

附件:1.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诊改复核计划申请

2.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诊改复核回访计划申请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3 5 22


1

 

川省高等职业学校诊改复核计划申请表

校名称

 

接受评估时间

 

申请诊改复核时间

 

是否为省级优质高等职业学校省级

 

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含培育)

 

 

管校领导

 

/办公电话

 

 

 

 

部门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作联系人

 

/办公电话

 

 


 

 

2

川省高等职业学校诊改复核回访计划申请表

校名称

 

接受复核时间

 

拟申回访时间

 

 

管校领导

 

/办公电话

 

 

 

 

部门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作联系人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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