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都校区
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学校龙泉驿、新都“一校两区”高效协同运行,满足新都校区(新都航空产教园区)运行管理和建设发展需求以及“科学管理、规范有序、保障有力、安全稳定”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定位
新都校区是学校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载传承办学品格、拓展办学空间、汇聚办学资源、主动融入航空产业发展等功能定位。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强化科教融汇等途径,深度探索航空类职业本科专业发展新路径和学生教育管理新模式,着力建成赓续优良治校传统、彰显航空品牌特色,与校本部协同发展、融为一体的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总体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责权明晰”的管理原则。学校党委全面加强对新都校区运行管理和建设发展的领导,按照延伸式服务和属地化管理模式,定期研究校区发展并对意识形态、校园稳定等重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2.坚持“稳定有序、精简高效”的运行原则。新都校区初期以职能部门管理为主,后续逐步过渡到以新都校区管理委员会为主。统筹整合园区建设指挥部常驻机构人员,充分发挥和利用好学校的人力和资源。
3.坚持“一盘棋、一体化”的发展原则。新都校区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图情服务、信息保障等实行相关部门职能延伸垂直管理,不断强化职能部门在履职管理中的全局性、整体性和统一性。
4.坚持“信息化、数智化”的工作原则。按照“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的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等方法手段,持续优化再造新都校区管理和服务流程,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新都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名单见附件),在学校党委行政直接领导下,代表学校履行新都校区运行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全面统筹负责新都校区的日常运行、综合协调、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校内各部门履行新都校区延伸管理职责,确保新都校区高效运转;负责与属地公安、司法、消防、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并建立联防共治机制,及时稳妥处置新都校区突发事件和紧急事务等。管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若干。管委会下设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成员由相关部门选派,派驻新都校区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归属原部门。
四、工作机制
1.实行管委会负责制。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由管委会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共同加强新都校区运行管理,并就重大问题制订解决方案报学校研究审定。
2.实行定期例会制度。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新都校区综合协调工作例会或现场办公会、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校区日常运行管理相关事项,并定期向学校党委行政报告有关情况。
3.实行双重领导机制。管委会是新都校区综合管理、安全稳定、后勤保障和运行维护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业务归口各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
4.实行分类管理运行。为确保新都校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管委会领导原则上每周须到新都校区现场办公,其中主任不少于2天、副主任不少于3天。综合部常驻现场办公,其他部门按需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办公。
五、工作内容
1.行政办公。新都校区综合管理实行集中办公,工作时间与龙泉校区保持一致。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日常办公、视频会议、教育教学运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效率。
2.人才培养。新都校区教学工作与龙泉校区保持一致。教务处负责教学运行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学籍管理、考试考务、技能竞赛、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按照学校要求,深入推进和完成产教融合、校地合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3.学生管理。新都校区学生日常管理与龙泉校区保持一致。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资助帮扶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公寓管理、团学活动组织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按照学校要求,全面完成好学生常规管理、团学及学生文体活动组织等工作。
4.人事管理。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据实制订新都校区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做好人员配置、考核晋升和校区人员津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职能部门派驻人员运行经费由所属职能部门统一预算管理,所需办公设施设备由职能部门统筹安排。
5.履职督察。纪委办公室负责加强各职能部门职能延伸及派驻人员履职情况督察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6.后勤保障。学校根据新都校区运行需要,安排交通车在龙泉校区和新都校区、理工大学地铁站和新都校区之间开行。新都校区开设教职工餐厅并提供早、午餐,标准与龙泉校区保持一致。
7.值班管理。新都校区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安排每月由综合部按时发布。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都校区管理的重要性,积极支持配合管委会开展工作,确保新都校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新都校区要结合运行管理要求实际加强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运行机制和完善管理制度。
3.各职能延伸部门要以师生为本,结合实际统筹加强人员安排,切实履行职能,提高工作质量。
4.各职能延伸部门要按照“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要求,通过内部流程及时受理新都校区日常业务。
5.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全面加强学院党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社会服务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学生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等工作水平。
6.学校将切实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对管委会、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以及在新都校区的二级学院进行全面考核。
七、其他
本办法由党委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都校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新都校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新都校区运行管理,完善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新都校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何 龙 党委常委、副校长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院长
副主任:王阳合 新材料学院党委书记
李 勇 基建处处长
成 员:唐 鑫 党委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蒋晓敏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康 凤 教务处副处长
杨明凯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李 扬 党委安全保卫部副部长
曾小平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张 波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副院长
郭一帆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副院长
曹仕平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范豫鲁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吴悦梅 新材料学院副院长
曹 鼎 机器人学院党总支书记
梁亚峰 机器人学院副院长
新都校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管理部,成员组成如下:
部 长:唐 鑫
副部长:蒋晓敏 康 凤 杨明凯 李 扬 曾小平
成 员:党委行政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计划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党委安全保卫部、基建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派驻新都校区工作人员
新都校区管理委员会及综合管理部成员随学校干部调整自动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