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成航院发〔2023〕93号)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四个环节,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下表)。
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于9月28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学生工作处 电话:88459372 地点:博学楼206室
纪委办公室 电话:88459362 地点:行政楼305室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