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优化办事程序与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各单位(部门)申报、审批绩效工资,我处近期已完成“绩效工资申报查询系统”的调试与准备工作,即日起正式上线使用,现就启用该系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申报与审批范围
1.绩效工资月发放填报与审批
2.人员经费发放填报与审批
含“突出贡献奖”“兼职超工作量奖”“代发事项”“技术服务”“部门基金”等。
3.期末奖励性绩效发放填报与审批
二、系统使用人员范围
1.绩效申报人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指定绩效工资申报专员(一般为教务员)操作绩效发放的申报工作;依工作需要,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也可自行发起。
2.单位审批人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职工所提交绩效发放表单的第一审批人,务必严格把关并审批。
3.人事教师处审批:人事教师处薪酬管理岗经办人员与人事教师处处长对绩效工资的发放表单进行二次审批。
4.校领导审批:人事教师处处长对审批通过的绩效表单依审批权限,提交各单位(部门)的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终审。
三.系统上线时间
系统将于2024年7月8日上线,系统启用后,人事教师处将不再接收原纸质件报送的《绩效工资月发放表》《人员经费发放表》和《期末奖励性绩效发放表》。
由于系统刚刚启用,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教师处毕士丽:028-88459359。
特此通知!
人事教师处
2024年7月8日
附件:
1.绩效工作申报查询系统操作说明【申报人员用】
2.绩效工作申报查询系统操作说明【审批人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