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哲学和社会科学(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类)学科建设,带动和促进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研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和教学活动的管理,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相统一,坚持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相统一,坚持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激励相统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编制不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及管理的在职教师,含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
二、聘任条件
兼职教师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中共党员,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忠于职守;
2、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研究生学历(经过本人申请、单位考核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具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
3、拟担任的课程必须与其所学的专业或所从事的工作及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及聘任程序
(一)资格认定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资格认定表》(见附件1);
2、兼职教师所在部门同意;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组织试讲通过(已兼职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2年以上的免讲);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同意并报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审批后公布具有资格教师名单。
(二)聘任
1、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签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授课聘任协议书》(见附件2),颁发聘书,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2、由相关教研室对拟上课程进行试讲,通过后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期课程师资配备计划。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及要求
1、应遵守学校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2、签订《授课聘任协议书》并认真履行其中所有规定;
3、兼职教师根据专业和能力申请课程教学任务,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任教申请表》。兼职教师可选择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实践教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实践教学)、《形势与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经现代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规定课程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承担社科类选修课程。
4、定期参加教研室的教学和研究活动;
5、参与、主持教育教学研究。
五、兼职教师的管理
1、兼职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管理;兼职教师所授课程统一规范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内。
2、兼职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监督工作,由教研室负责;
3、兼职教师不服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学任务安排,或教学效果极差,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其聘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按规定计算与发放兼职教师的课时酬金,非思政课教学课时由兼职教师所在单位计算发放。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兼职教师 管理 办法 通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