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依据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两个教研室,设置两个教研室主任,负责所属课程教学管理等工作,享受学院有关教研室主任规定待遇。
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部主任的领导下,维护教研室的团结,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目标是做好课程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学秩序的有序运行。
二、负责本课程的教学文件、资料的打印、收集、分类、建档和保管。
三、负责编制和上报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做好教务管理软件系统中的教学任务的上传和维护工作。最后报部主任处综合审核。
四、负责每学期教师用书、备课纸等教学用品的领取、发放。安排教研室的卫生值日,教研室损坏、遗失的办公设施,室主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五、负责每学期的考试组织工作,包括试卷的收集、印制、保管和发放、监考安排、成绩录入和报送、试卷分析的收集和报送等。
六、协助做好期初、期中、期末等各类教学检查工作,负责起草各类教学检查报告。
七、负责统计、核实、上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师岗位津贴表和科研成果。
八、拟定本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授课方案,安排本课程的上课事宜。
九、负责收集、传达有关科研信息。
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本职责将作为室主任的考核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主任部门领导将予以调整。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