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教学科研机构>>教学科研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组织机构 >> 正文

  详细内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1-06

为规范本部门管理,加强对教研室所属各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针对办公设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主要指部直属办公室及各教研室所属办公室、办公用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及各办公室所有公设备。

二、部直属办公室及设备由部办公室及使用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各教研室为所属办公室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对所属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办公用桌椅为学院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保管。

四、各办公室的公用电脑由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教务室的设备由当周值班兼职教务员负责保管。

五、各教研室应根据所属办公室的空间状况,对各办公室的设备进行合理摆放,做到整齐、美观、大方。

六、各教研室应建立所属办公室卫生轮值制度,每天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打扫,做到桌面无尘,地面无垃圾,物品摆放整齐。

七、部负责对各教研室所属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通报制度,做为科室评优的依据。

八、部办公室和各教研室对部办公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登记备案,明确管理责任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1-10-19
  

版权所有 (C) 2019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邮编:610100   蜀ICP 备05026981号
建议使用IE浏览器 分辨率136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