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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与业务范围

发布时间:2015-09-29

          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与业务范围

职能:

1. 负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完成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2. 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工作;

3. 负责思政部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思政部常规管理和部门建设规划工作;

5、牵头组织社会科学类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6、负责完成省上级组织下派的各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任务;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范围: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组织关于思政课教育教学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2、负责完成思政课教学计划、教材征订、师资配备、教学管理和课程考核与评估等工作;

3、负责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思政课专任教师引进和兼职教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思政部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规划和引导;

6、协助组织人事部,做好教师培训、进修计划;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8、协助学生部、团委以及各系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负责思政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10、负责思政部软硬件建设;

1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干部的培训、学生党校的授课、廉政教育等活动。

12、负责做好上级组织对思政课建设情况的评估和下达的其它任务;

13、负责思政部日常运行,及时传达和执行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决议,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14、负责按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进行课程建设;

15、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重要文献的宣传、讲解;

16、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干部的培训、学生党校的授课、廉政教育等

活动。

17、负责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工作;

18、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业务及各项工作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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