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各分党委、各党总支的纪检工作。
2、负责学校纪委的日常工作以及纪委决议、决定在全校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3、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4、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5、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6、维护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7、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在党纪和党风方面的举报、控告,调查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并提出决定给予或取消有关处分或问责处理的意见。
8、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纪水平。
9、完成校党委、纪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