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发函〔2025〕278号),学校已正式更名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6月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变更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根据国家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6月26日学校纳税人名称在税务系统中变更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同时学校的发票开票信息变更如下:
纳税人名称 |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
纳税人识别号 | 12510000450751717L |
单位地址及电话 |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028-88459078 |
开户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领事馆分理处 |
银行账号 | 5100 1479 0660 5009 1139 |
温馨提示:
1.根据国家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学校即日起将使用新纳税人名称对外开具发票。
2.学校各单位(部门)及个人于2025年6月26日前开具发票抬头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发票仍可正常办理财务报销业务,报销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发票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起的发票请务必使用新的纳税人名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开具发票,否则将不予办理相关报销业务。
4.请各单位(部门)和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并及时将变更信息告知相关人员、合作单位。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