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单位: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本学院行政楼加固装饰工程施工的招标人,对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编号:CDHY2017GZ-0703)。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加固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3、资金来源: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自筹
4、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行政楼会议室加固处理及天棚、相关灯具、设备,管线恢复。
二、工程说明
1、承包范围:按照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清单工程量全部内容及现场踏勘确认的工程。详细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内容。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 分包:不允许分包。
4.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时请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以现状为准。
三、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壹拾叁万零捌佰伍拾壹元(小写:¥13,0851.00)
四、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为 2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7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8 月 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开工日期以中标结果公示完毕后第二日开始计算。
五、施工要求
5.1.材料及设备质量要求
5.1.1工程中所有材料必须保证为合格产品
5.1.2. 材料单价风险系数调整的方式及范围:不可调。
5.2.施工质量要求
5.2.1.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符合相应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为合格。
5.2.2.工程保修约定如下:
5.2.2.1.乙方应提供的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或验收期满)起开始履行。
5.2.2.2.保修期内,凡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不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维修收取工本费。
5.2.2.3.保修期后,乙方应提供优质跟踪服务,承诺的使用年限内,维修收取成本费。
5.3.施(竣)工图纸质量要求
5.3.1.本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质版4套及同版本电子版,纸质版图纸尺寸不小于A2图幅尺寸)
5.3.2.竣工图必须完整、准确、清晰、规范,真实反映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5.3.3.竣工图必须图样清晰,无任何破损;竣工图的修改、注记应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楚、字迹工整;修改、注记需用黑色碳素墨水。
六、评标原则
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加固资质,具有相应工程实际业绩,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本地后期服务的技术力量和能力。
八、投标须知
8.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8000.00)(领取招标文件后缴纳)。
8.2.请在开标时间的前一日16: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七支行领事馆分理处
账号:5100 1479 0660 5009 1139
统一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450751717L
8.2.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①投标人退款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②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8.3.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不少于以下内容(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法人鲜章):
8.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3.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通过相关部门年审且有效)(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3.3.公司业绩证明文件;
8.3.4.施工方案、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期、质量保证、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条款;
8.3.5.投标承诺书;
8.3.6.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8.4.投标单位报名、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北京时间:09:00-11:30,14:00-16:00)。
8.5.标书送达截止时间
本工程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10:00。
8.6.投标文件购买、送达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23国资处。
九、无效标书
以下标书为无效标书,不能参与开标、评标
(1)逾期送达的标书;
(2)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
(3)标书所列证照不全,或无原件,或年检过期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
(5)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
十、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陆万元;移交完整竣工资料(含结算资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竣工结算(审计结果)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贰年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现金结算,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十一、其他
本招标文件除供投标用外,亦可作签约副本。
联系电话:028-88459395
联系人:胡老师、郭老师
招标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