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资格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拟对2018-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资格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一、比选项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资格比选。
二、项目编号:CDHY2018GZ-0304。
三、项目简介:
1、本次比选拟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有效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本项目分两个包:
第一包: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第二包: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3、本次比选拟确定第一包共6家招标代理机构,第二包共3家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代理服务有效期2年。
四、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三证合一为一张证书),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省外机构必须在川设立分支机构且须具备工商注册手续;
2、比选申请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政府采购省级分网站完成名录登记;
3、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职业道德,参与本次投标行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成都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委托代理及咨询服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比选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第1条证明材料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比选保证金:参加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需缴纳申请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该款项需从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于2018年4月8日10:00前(申请比选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向比选文件中指定的账户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比选申请人将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七、比选人根据需要可对比选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
八、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每天08:3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德胜楼101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8459395
九、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8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德胜楼二楼二号会议室。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