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航委发〔2018〕21号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调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在妥善处理学校劳动争议、维护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以及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成航委发〔2014〕33号)以及学校干部调整和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经学校2018年第7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就学校第三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刘 洁
副主任:申爱民
成 员:胡勇强 李静森 帅 伟 张 琴 张 溢 吴悦梅
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行政楼304),负责处理劳动争议调解日常事务。
中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