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件
校工发【2018】27号
关于印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关怀慰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学校第四届校工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怀慰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怀慰问管理办法(试行)
2、成都航院工会慰问金(慰问品)申领单
3、重大疾病范围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会 慰问 办法
抄送:各党总支(支部)
成都航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怀慰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关怀慰问工作,积极推进“送温暖”工程,充分体现学校、党组织、工会对广大会员的关怀,切实做好喜庆祝贺、探望慰问工作,增强会员的的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会实际,对《关于印发<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怀慰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工发【2016】15号)进行修订。
一、节日、生日慰问
1、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福利慰问标准为不超过2100元。发放标准: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各600元,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俗用品和职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食用油、水果等。工会按照相关规定由学校统一招标购买。其余不超过300元用于“以购代捐”发放对口帮扶贫困县的农特产品。
2、会员过生日,工会向会员本人发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经费标准:300元/人.年,工会按照相关规定由学院统一招标购买。
3、三八妇女节,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女职工会员人数(包括支部书记男性),按照每人 100元的标准为每个分工会划拨专项慰问活动费指标用于组织开展庆祝活动。
4、六一儿童节,校工会为会员的子女(小学及以下)购送一份儿童节慰问品,经费标准:50元/人.年(不超过)。双职工的以女方会员所在分工会进行统计。
5、第1至4项慰问经费均从学校工会经费中支出。
二、生病住院慰问
1、会员因生病住院的,工会应予以看望慰问。会员因一般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委托分工会主席看望慰问;因重大疾病住院的由校工会看望慰问。
2、慰问金标准:会员因一般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慰问金标准为500元/人;因重大疾病住院的慰问金标准为1000元/人。经费从分工会经费指标中支出。
3、慰问金发放流程:由分工会代向校工会提出慰问申请,并经校工会审批后发放。申请住院慰问,应提供入院证明(或病情诊断书)复印件。
三、困难慰问
1、进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系统”名单的困难会员,通过校工会审定后,年终由校工会或委托分工会主席慰问,慰问金标准:600元/人.次。
2、遇临时性特殊困难,由会员本人或家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分工会讨论,分工会调查核实后提出困难教职工的生活水平及产生困难的原因,并签署意见报校工会。校工会委员会审批后方可给予临时性特殊困难补助,慰问金标准:2000元/人、次。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3、会员的困难慰问金从学校工会经费中支出。
四、丧葬慰问
1、会员去世时,由校工会或委托分工会主席看望慰问,慰问金标准:2000元/次。
2、会员的直系亲属去世时,由校工会或委托分工会主席看望慰问,慰问金标准:700元/次。直系亲属是指会员的配偶、父母(包括公婆、岳父母)、子女。双职工只能一方享受。
3、会员丧葬慰问金从学校工会经费中支出。
五、婚嫁生育
1、会员结婚(双职工均可享受),由校工会或委托分工会主席到场贺喜慰问,给予慰问品1份,慰问品费用标准:500元/人。
2、会员符合政策生育(双职工者只能女方享受),由校工会或委托分工会主席到场贺喜慰问,给予慰问品1份,慰问品费用标准:500元/人。
3、会员退休时,给予退休纪念品1份,纪念品费用标准:500元/人。
4、按照相关政策,每年由校工会(分工会)统一发放女职工卫生费,发放标准:240元/人、年。
5、以上第1至4项慰问经费均从学校工会经费中支出。
六、春节慰问
春节慰问由党政办、组织人事部与工会在每年春节前共同确定慰问名单报学院审批,并由党政办、组织人事部和工会看望慰问工会会员。
1、对患重病住院的及长期患病在家的会员,发放慰问金标准:500元/人,其中患癌症、瘫痪、器官移植或因患其他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发放慰问金标准:800元/人。
2、对当年配偶去世的会员,发放慰问金标准:400元/人。
3、对特困会员(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慰问金标准:800元/人。
4、春节期间工会应开展春送岗位活动,代表学校慰问坚持在岗位的职工,慰问金标准50元/人或相同金额的慰问品。
5、以上春节慰问经费均从学校工会经费中支出。
七、教师节慰问
对特别困难或生重大疾病的教师会员,在教师节期间给予慰问。由组织人事部、教务处与工会共同确定慰问名单报学院审批,并发放慰问金: 2000元/人,经费从学校帮困基金中支出。
八、其他事项
1、慰问金款项在领取时需填写《成都航院工会慰问金(品)申领单》。
2、同一慰问事项在校工会慰问后,分工会不能使用工会经费对会员再次进行慰问。
3、会员慰问申请时效,原则上以当年发生的事项为限,不跨年追溯。
4、本办法经工会福利委员会审议,学校工会经审委会议审核,学校工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于2018年6月22日起正式实施,原《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怀慰问管理办法(试行)》(校工发【2016】15号)废止。
5、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2
成都航院工会慰问金(品)申请单
分工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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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会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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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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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卡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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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卡人员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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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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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因病住院 □会员临时特困
□会员去世 □会员家属去世
□会员结婚(慰问品) □会员生育(慰问品) □会员退休(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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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主席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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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申请慰问金: 元,大写: 元。
□同意申请慰问品/纪念品。
分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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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领导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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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给予慰问金: 元,大写: 元。
□同意给予慰问品/纪念品(价格不超过 元)。
校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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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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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原因及相关情况简要说明:
经办人(签字):
2、按照申请项目不同,申请时请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医院证明,或结婚证,或退休文件,或死亡证明等复印件,或会员本人书写的特困申请材料原件(须有所在部门分工会主席签署的意见)。
3、请在相应 □ 内画 √ 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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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特殊困难和重大疾病的需要填写此页
附件3
重大疾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