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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秋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  来源: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件

校工发201839号

 

关于开展2018年秋游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锻炼身体,放松心情,促进工作,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的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经校工会委员会议决定,各分工会可以组织开展秋游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在职全体会员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地点

成都市内及近郊各景点,要求当日往返。

四、活动经费

分工会组织的秋游活动,按总金额不超过实际参加会员人数150元/人的经费标准实报实销,主要用于交通、伙食及与活动有关的经费支出,不得超支,从分工会经费中列支。其中伙食费用按人均50元以内实报实销。

五、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根据经费情况组织开展秋游活动。开展活动的分工会务必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活动开展顺利。

2、活动前拟定活动方案、预算并报校工会批准,填写《成都航院分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电子版发给刘洁。

3、开展秋游活动的时间在11月至12月中旬内自行确定,只能安排在双休日,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活动经费的报销原则上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最迟于12月20日前报销,过时不能报账。报销时要附《成都航院分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活动总结(含参加人数,附活动合影照片)及相关原始凭证,并符合有关报帐规定。报账的总金额以实际参加会员人数核定,实际参加会员人数以活动合影照片人数为依据。

5、希望全体会员积极参加秋游活动,参加人数至少达到分工会会员人数一半方能组织活动。凡未参加活动的会员不享受其他补助,各分工会不得变通提现发补助。亲属等非会员参与秋游活动,安全和费用自行负责。

 

附件:《成都航院分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题词: 开展  秋游活动  通知

抄送:各党总支(支部)                                       

成都航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成都航院分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

 

分工会名称

 

预计参加人数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申请金额

 

经办人

 

活动方案

及经费用途

 

 

 

 

 

 

分工会主席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校工会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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