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航委发[2009]9号
关于印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帮困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地实施“送温暖工程”,把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全院教职工的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设立成都航院教职工帮困基金。现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帮困基金实施办法》印发于后,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帮困基金实施办法》
中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帮困基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地实施“送温暖工程”,把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有效地为遇到突发性急难和经济特殊困难的教职工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设立成都航院教职工帮困基金。
第二条 帮困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学院为解决教职工按照在国家和学院现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后,生活仍存在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补充性帮困措施。
第二章 基金来源及管理
第三条 基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学院行政拨款每年5万元,年度结存余额可继续使用;
2、社会捐助、个人捐款及各部门赞助;
3、其它来源。
第四条 对捐款达到一定数额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学院将颁发捐赠证书。
第五条 基金管理:
1、基金由学院计财处设立专户进行财务核算。基金通过有效可靠途径增值部分用于支付帮困金。
2、基金由院工会负责管理和使用,同时接受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学院审计部门的监督审查。
3、基金的使用及收支情况由院工会定期向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第三章 帮困对象
第六条 基金帮困对象为本院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
第七条 本院教职工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帮困金:
1、因癌症、瘫痪、器官移植或其它严重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因自理部分较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配偶及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等)患严重疾病,因医疗费用支出较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家庭遭遇火灾、水灾、雷击、地震等意外灾害,财产损失严重的:
4、由于其它不可预料的因素造成经济严重困难。
第四章 基金使用审批程序
第八条 有帮困需求的教职工须填写由学院统一印发的帮困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凭证,交所在分工会和部门党政领导签署意见,由院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审核并提出补助金额预算,报院工会主席审批。补助金额超过1000元的,须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超过2000元的,须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第九条 帮困金原则上一次性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院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院工会。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