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件
校工发【2018】19号
关于第四届校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分工和职责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发《中国工会章程》、《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校工会发《关于召开成都航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校工发【2018】10号)精神,我校于2018年4月2日—3日成功召开了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协商产生出新一届校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经报成都市总工会批准,现将各委员会分工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
主 席:武智慧
常务副主席:刘 洁(女)
副主席:钟 青(女)
委 员:王 玫(女) 王 洵 帅 伟 张 琴(女)
张辉才 赵 跃(女) 徐如涛 康 凤(女)
委员分工:
1、组织民管委员: 王 玫 康 凤
主要职责:负责建家、民主管理、技能竞赛等工作
2、文艺体育委员:赵 跃 徐如涛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教职工文体协会等工作
3、生活福利委员:张辉才、王洵
主要职责:负责职工福利、关怀慰问等工作
4、宣传维权委员:帅伟、张琴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纠纷调解、困难帮扶等工作
二、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 任:王亚兰(女)
委 员:邓秀琼(女) 毕士丽
李 琼(女) 唐天琳(女)
主要职责:负责审查、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三、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主 任:钟 青(女)
委 员:龙海燕(女) 谢洪兰(女)
主要职责: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行政贯彻计划生育条例和妇女劳动保护条例,代表和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本届校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任期为五年。同时免去原上届各委员会委员职务。
附件:1、成都航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2、成都航院工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工作职责
3、成都航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4、成都航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5、成都航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6、成都航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题词:工会委员会 分工 通知
抄送:各党总支(支部)
成都航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教职工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四、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五、组织职工开展教学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分子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协助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鼓励支持职工提升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校园文化职工文化建设。
七、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依法参与劳动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及时反映并协调帮助解决女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力所能及地为女职工排忧解难;积极配合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九、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做好先进分工会评比工作。
十、指导校女职工委员会和分工会开展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附件2: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工作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作组织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工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涉及工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3.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4.配合学校党政有关部门,进行教职工职业道德、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及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素质,组织和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完成学校工作目标而努力工作。
5.发动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职代会主席团会议、工会委员会会议,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负责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主持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6.坚持调查研究,善于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向党委反映,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做好教职工的劳动保护、福利工作、女工保护和困难补助。积极组织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7.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事务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8.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发挥校工会各类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听取工会小组及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会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把工会办成受广大教职工爱戴的“职工之家”。
9.主管工会财务工作,严格遵照工会财务开支的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0.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创先争优的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和组织工会的总结评比、表彰和奖励工作。
二、工会常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协助处理工会的常务工作和重大事项。
2.负责组织工会委员、工会骨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工会骨干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3.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做到工会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开展建家工作,年终分工会评比工作,推动工会工作上台阶。负责协调工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
4.负责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昕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学校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5.协助主席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会日常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
6.负责工会统计报表的上报和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工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工会常务副主席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工会财务工作,严格遵照工会财务开支的规定,做好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3、制定完善工会相关财务会计工作制度。
4、指导监督分工会规范使用和管理经费。
四、组织民管委员职责
1.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工会的组织和会员工作。组织开展工会建家活动,开展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活动。
2.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解决。
3.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抓好各分工会和工会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组织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
3.协助教代会做好提案和巡视工作。
五、宣传维权委员职责
1.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2.经常了解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学校工会、党委汇报。
3.负责工会各项活动的宣传标识、材料的准备,及时报道工会简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职工中的好人好事,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建立民主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
5.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学校行政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执行。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待遇。
六、文艺体育委员职责
1.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工会的文娱体育工作。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要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
2.负责组织、管理各教职工协会、团体的相关工作,为他们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支持、鼓励和指导他们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
3.负责组织、策划工会的各类文娱和体育活动、各种群众性团体比赛活动,负责组织年度团拜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比赛和社会专业参演相关活动。
七、生活福利委员职责
1.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工会的生活福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为广大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疾苦,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困难职工的特殊生活补助,做好“送温暖工程”工作。
2.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做好协调工作,并根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3.配合学院工会做好职工生病住院的走访慰问工作和离退休职工春节慰问工作,参与教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教职工体检的工作。
附件3: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工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发扬财务民主,密切工会组织同会员群众的联系,为全面履行工会职能,促进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我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教职工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我校工会内部审计职权由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行使。
第三条 我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校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运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校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
第五条 我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选举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能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会员担任。
为有利于代表教职工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会员群众代表。校工会委员会主持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管钱、管物人员不得兼任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第七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生产。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校工会委员会相同。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出缺,由学校会员代表大会补选。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工会积极分子参加审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十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校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一)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二)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三)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四)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六)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七)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第十一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有责任检查工会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和审查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加强工会财产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人员,建议会员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铺张浪费、私设小金库和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物等现象进行斗争。
第十四条 在校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章 主要职权
第十五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学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十六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一)要求校工会按时报送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和文件资料,听取他们的汇报;
(二)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校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五)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有权采取封存帐册、印鉴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的意见。
第十七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校工会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校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校工会委员会向上级工会报送预算、决算,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时,预算、决算、报告必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签署、盖章。
第十九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反映。
第五章 审查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审查工作:
(一)定期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校工会委员会提出的预算和决算方案,听取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预算的调整和追加事项;
(二)对校工会经费的收入、上解、管理、重大开支事项或会员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审查;
(三)对工会财产的管理状况,进行定期的报送审查或就地审查;
(四)参加校工会组织的财务大检查工作,参与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国家和上级工会的规定、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审查工作计划;
(二)审查前,应当通知校工会或被审查的单位;
(三)审查终结,应将审查结果、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报告校工会委员会。
(四)校工会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和执行情况向经费审查委员会通报;
(五)被审查单位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提请复议。如复议后原决定仍维护不变,被审查单位必须执行;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与校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
第六章 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
第二十二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日常工作,委员会各有分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习、会议、审查、调研、计划、总结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定期征求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和积极分子做好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加强与校工会委员会及其财务工作委员会的经常联系,加强同我校财务、人事、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支持和帮助,密切协作,做好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经费审查人员(含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监督。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经费审查人员应受到学校工会或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表彰、奖励。
经费审查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保护,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给予不公正对待甚至打击报复。当发生这种错误做法时,我校工会和上级工会应当进行干预,加以纠正,并对打击报复者严肃处理。
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纪律及对预算、决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发给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工作必需的工作时间、办公用品、活动经费等应得到保证。
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的规格,与学校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执行本条例的工作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4: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工会财务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向学校工会委员会通报工会年度经费的监督检查情况,并定期向学校教代会作经费审查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审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工会和各分工会在财务公开方面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组织开展在学校工会财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活动;
六、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会财务制度改革,负责协助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
七、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工会负责财务、财产管理干部的相关工作交接监督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工会安排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附件5: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努力做好女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在女职工中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引导女职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观念,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和家庭等关系,做新时代的新女性。
2、鼓励和引导女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理论培训班,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更好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3、组织和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教学、职业技能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4、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5、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常调查研究与女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特殊问题,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行政设法解决。
6、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全校女职工开展有利于增强体质、活跃业余生活的文体活动。同一切歧视、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7、监督、协助行政贯彻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和女职工保护设施。
8、协助工会搞好幼托工作和教职工子女入学工作。
附件6: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女职工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投身学校的教育改革,为学校发展改革做出应有贡献。
二、负责开展对学校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她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务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
三、负责加强对学校女职工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女工委员会组织,创新性开展女职工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女职工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女职工努力学习,增强本领,为社会和家庭多做贡献。
五、负责组织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并协调帮助解决女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力所能及地为女职工排忧解难,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六、负责组织教育和帮助女职工正确对待和处理恋爱、婚姻和家庭等社会问题。
七、负责组织学校女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她们的业余生活。
八、负责积极配合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
九、完成学院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