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院务公开情况记载和二级单位内部事务公开登记制度的通知
我院从二OO一年四月正式建立院务公开制度以来,按照“一化三性两延伸四结合”的要求,学院党委、行政和全院各部门、各单位都做了大量工作。各系、处级单位还按照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普遍建立了内部事务公开制度。学院两级工会和教代会在院务公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多来,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肯定和赞许。今年六月,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的要求,对我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并组织了55名教职工代表对我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打分测评,测评结果超出满分5.46分。为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抓好典型,进一步推进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院务公开情况记载制度和二级单位内部事务公开登记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务公开情况由院务公开承办单位负责记载;
二、院务公开情况记载一律使用《成都航院院务公开记载卡》;
三、各承办单位每月末,将《记载卡》连同公开资料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整理存档。
四、全院各单位的内部事务公开工作,是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内部事务公开情况也应作好记载。各单位内部事务公开情况记载,一律使用《成都航院二级单位内部事务公开登记表》,该《登记表》一式二份,每学期末上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单位自存一份。
成都航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