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信息公开事项登记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有关规定,我院将原校务公开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合,有关要求如下:
1、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成都航院信息公开事项登记表》(不再区分校务公开和二级单位事项公开),可参考《院工会信息公开事项登记表(示例)》。
2、各教学系部、宣传部、教务处、图书馆、保卫处、后勤处、实习工厂按照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填写,其余职能部门根据《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综合)》要求,参照《各系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填写。
3、报表时间:7月11日前将纸质登记表(需盖章、签字)交到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刘洁的教务邮箱或外网邮箱85229327@163.com。
4、各单位信息员如有变动,请速回复。
5、年末将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公开测评,作为分工会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信息公开登记表及信息公开登记目录
(也可以从网上下载,路径:校园网主页——工会——民主管理)
成都航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