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审查会召开提案办理交接工作会
时间:2011年5月18日上午11:00
地点: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主持:王德位 记录:刘洁
参加会议人员:提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院工会干事、相关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一人)
王德位 郑良忠 张淑萍 刘洁 习永申 邓发明 余彦滨 骆昌平 李战胜 胥萱 辛邵伟
会议主题:交接二届五次教代会需办理的提案,明确办理提案的要求
会议发放资料:《关于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要求》、各单位需办理的提案表及承办单位答复表
会议主要内容:
一、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王德位讲话:
1、简单介绍二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审查立案情况。
2、明确立案提案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明确部门主管领导办理提案的责任。
3、明确提案办理时间节点:12月中旬,能结案的提案,通报办理结果,不能结案的提案,通报办理的进展情况。
4、要求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以满足教职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办理提案,通过办理提案促进本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让广大教职工满意。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郑良忠讲话:
1、强调提案工作的重要性:提案是教职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重要途径,是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
2、关于承办单位的确定问题:承办单位是提案人所在单位的情况,主要是考虑在提案办理中,各部门的工作更易于协调和配合。同时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职工住房建设、分配机制改革),将学院党委作为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
3、要求承办单位通过办理提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目前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已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工作已从学院规章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各高校都在尽力推进这项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教职工意见,有原则、分步骤地公开提案办理情况,加大校务公开力度,促进和谐校园构建。
三、刘洁发言:
1、正确认识提案工作,积极鼓励教职工代表 参与提案工作,端正心态,以乐观、积极、包容的心态面对提案工作中的不足、问题和困难。
2、关于提案答复的要求:重视与提案人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提案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办理答复与提案人的具体要求不一定完全契合。对于不能办理或不能完全办理的部分提案内容,要以诚恳、务实、客观的态度面详细写出回复。
3、 提案简报第六期、二届五次教代会立案提案及未立案提案转为建议的答复已发教职工教务邮箱并挂在工会网页上。
附件:
关于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要求
1、提案内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由提案委员会指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为提案答复表由主办单位提交。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 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对相关内容进行答复。
2、提案答复统一用《成都航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答复表》,要注明编号、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加盖公章,并将电子文档发到刘洁的教务邮箱。
3、答复内容符合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包括解决问题的依据、措施、进度,要求条理清楚,语言谦和,实事求是。
4、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要主动与提案人沟通,对提案中所提的要求能落实的要立即落实;不能落实或一时难以落实的,应讲清实情,取得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对建议、提案中需办理的有关事项不在本级单位职权范围内的,承办单位应向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力争给提案人满意的答复。
5、为及时通报提案办理情况,编辑发放《提案工作简报(第七期)》,请各承办单位于12月中旬将提案答复表交提案委员会(院工会)。
谢谢支持!
注: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校园网下载,路径:校园网主页——管理机构——工会——主页“民主管理”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