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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维权
办理医疗互助保险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来源:  

办理医疗互助保险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经被保险人单位工会盖章的报销申请表原件;

2)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参加证明;

3)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城镇职工统筹支付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综合保险需提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理赔计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证或病情证明(精神病人)或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结算发票或医疗费用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7)本会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家庭病床审批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出入院证、结算发票和统筹支付结算单必须有单位盖章(诊治医院或医保系统的)。 

注:其中第3456项证明需职工本人提供。                                                                                                  院工会 

                           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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