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
序
号
文号
文件题名
文件
日期
页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移交经手人:
年 月 日
接收经手人:
说明:1.移交档案原则上应为原件,并同时移交电子版;
2.日期填文件形成日期;
3.页数填文件的页数,有字算一页,空白不算;
4.备注栏,填写文件版本(纸质或电子,或均有),如是复印件也请备注。有其他特殊情况一并备注。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邮编:610100 联系方式:028-88459369 传真:028-88459300 主办单位:党委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