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等学校驻村帮扶精准扶贫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川教工委函〔2015〕55号)文件精神,本着“优中选优、统筹兼顾”的原则,经个人报名、单位(部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梁潘同志为赴茂县首批驻村帮扶干部。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6年3月2日—3月6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于3月6日前以真实姓名将有关意见反馈到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88459361)或组织人事部(电话:88459360)。
附件:梁潘同志基本情况
中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梁潘同志基本情况.doc